《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对此,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科技创新是探索未知的过程,既孕育着新动能,也必然伴随着风险。本次改革在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聚焦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作出多项针对性制度安排。包括:在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统一设置特殊标识“U”;提高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摘除特殊标识“U”的标准;要求企业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并提示风险;要求证券公司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风险;组织个人投资者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等等。另一方面,注重简明易懂,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包括:发行上市等基础制度保持不变;现有未盈利企业摘“U”条件保持不变;投资者投资科创板成长层的资金门槛保持不变。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牢牢把握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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