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于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30%。通知明确, 多子女家庭购房以及购买高品质住宅(含装配式住宅)以及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60万元。高层次人才维持原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不做叠加,实际最高可贷额度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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