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等工作要求,近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以及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市委金融办以及上海金融监管局以及上海证监局以及市经济信息化委以及市财政局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以及市水务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作用 助力美丽上海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绿色金融重点领域项目以及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以及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
《通知》提出,要加大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稳步扩大绿色贷款和转型贷款规模;支持本市各区以及各产业园区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完善绿色金融产融合作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投招贷联动;推动绿色建筑标准与绿色信贷标准有效衔接;探索上海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持续建设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完善上海绿色项目库;加大节水领域融资支持力度,支持节水产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区域碳市场作用,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开发基于环境要素的金融产品,丰富绿色投融资产品;强化金融机构绿色转型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和重点领域中小企业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和碳核算工作,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市以及区两级联动的政策保障体系,发挥政策协同合力,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交流推广先进做法和优秀案例,为美丽上海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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