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涉案期间,金穗春通过其控制的多个他人账户,利用持股优势以及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价格,违法所得53,024,534.28元。证监会决定:没收金穗春违法所得53,024,534.28元,并处以53,024,534.28元罚款;对金穗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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